充電、自用、賣電:三條支柱讓收益更穩
充電收入要有車來才會產生。疊加光電與儲能後,收益支柱變成三條——一條變細時,另外兩條撐住場站。
- 充電服務收入。A-Charge 按時長計費,隨人流成長。
- 自發自用省電費。發的電直接供充電樁和設施使用,少買電。電價越高,這條越有效。
- 餘電躉售。用不完的電賣給電網。沒有車的日子,只要有太陽就有收益。
收益構成對比:市區高人流場站與有淡季的停車場
三條支柱的比例按場站設計:人流多的市區側重自用與充電收入;有淡季的停車場側重賣電。
原理:光電、儲能、充電樁合而為一
系統核心是光電板、電池,以及 Victron Energy 等成熟的混合逆變器:統一管理發電、充放電與併網交換;充電樁側的計費與功率分配由 A-Charge 承擔。
系統圖:光電、電池、混合逆變器、充電樁、設施、電網
- 白天:光電直接供充電樁與設施,不足部分才買電。
- 餘電先充入電池,再有富餘則賣給電網。
- 夜間與陰雨天:電池放電,削減購電高峰。
- 配合 A-Charge 負載均衡,在受電容量內最大化充電車位數。
平常的一天
按一天來看,三條支柱各自值不同的班。
一天的發電與去向:自用、儲能、賣電、放電
- 早晨。發電爬升,光電開始覆蓋設施與充電樁的用電。
- 中午。發電峰值:供充電與自用,富餘先充電池,充滿後賣電。
- 傍晚至夜間。發電結束,由電池放電支撐夜間充電需求。
災害時:來到這裡,就有電
電網停電時,混合逆變器自動離網,靠光電與電池維持局部微電網(孤島運轉)。全城漆黑的那天,這個停車場依然亮著。
孤島運轉示意:電網停電,本地微電網繼續供充電、插座與照明
- EV 充電繼續——保住移動工具,也保住「移動電池」。
- 向社區開放手機充電、插座與照明。
- 太陽升起即可再充電,無需等待燃料補給。
- 平時是收益設備,非常時是社區據點——同一套系統,兩種角色。
適合什麼場地
市區·高人流設施
商場、辦公大樓、醫院等白天人車聚集的場所,自用與充電收入最可觀;人越多,「有電的據點」在災害時的價值也越大。
有淡季的停車場
旅遊區和季節性設施的停車場,淡季曾是收益低谷。把設計比重放在賣電上,淡季也有太陽持續創收;旺季再疊加充電收入,是抗季節波動的組合。
為什麼 I-S3 能一體化設計
株式會社I-S3 長期從事高壓·自發自用光電廠的建設與維運,自研監控與控制系統,並以普通充電為主完成數百件 EV 充電安裝。發電、儲能、充電、計費不必分頭外包,而是作為一個整體來設計。
能否賣電及電價(FIT/非FIT)、併網、受電容量、電池容量、災害時可供電的範圍,均取決於場地條件與設備配置;導入時按現場條件逐案設計與報價。